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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桂阳律师代理朱某某故意伤害案(重伤)一审,结果判处缓刑,当庭释放
刑事判决书文号:(2013)大刑初字第185号
附:判决书照片说明:
为了绝对保护被告人隐私权,判决书中任何可能推测出被告人身份的信息全部被遮挡。
朱某家属送给吴桂阳律师的锦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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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号:
beijingwulvshi
Tel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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