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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吴桂阳律师代理刘某某贪污案一审,既遂200万,未遂200万,结果从轻处罚判处3年有期徒刑

刑事判决书文号:(2015)牙刑初字第158号

附:判决书照片说明:
    为了绝对保护被告人隐私权,判决书中任何可能推测出被告人身份的信息全部被遮挡。

 

[办案简介] :

    本案被告人刘某某贪污400余万元,其中既遂200余万元,未遂200余万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。
    本案被告人刘某某没有从犯、自首、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。那么根据刑法规定,贪污达到2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(既遂),就得判处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0万以上、贪污数额两倍(本案约400万)以下的罚金。
    本案经过吴桂阳律师的努力,被告人被判处的无论是主刑还是附加刑罚金,均在法定的量刑幅度里,争取到了最轻的从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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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桂阳本人的微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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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l:131-67-345-34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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