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裁定书文号:(2018)津01刑终945号
刑事判决书文号:(2019)津0114刑初325号
附:判决书照片说明:
为了绝对保护被告人隐私权,判决书中任何可能推测出被告人身份的信息全部被遮挡。
[办案简介] :
被告人武某某因涉嫌贪污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,罚金50万元, 从二审开始吴桂阳律师亲自担任武某某贪污案的辩护律师,经过吴桂阳律师的努力,二审法院以原一审法院程序违法为由发回重审,一审法院经过重新审判最终改判被告人武某某有期徒刑4年,罚金20万元,比原来减了2年3个月,罚金减少了30万元,主刑减轻了33.3%,附加刑减轻了60%,被告人及家属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。
吴桂阳是北京刑事律师,北京刑事辩护律师,北京刑辩律师,北京刑事案件律师,北京著名刑事律师,北京知名刑事律师,北京著名刑辩律师,北京知名刑辩律师,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,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,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,北京刑事案件权威律师,北京诈骗案件罪专业律师,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之一,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之一。